發現扣繳憑單申報有誤,如何申請更正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97年度所得稅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及股利憑單之申報將於98年2月2日截止,目前接獲扣繳單位來電詢問,扣繳單位於申報扣(免)繳憑單後發現資料填寫錯誤、漏報或有應剔除部分時,應如何辦理更正?




該局說明,扣(免)繳憑單書寫錯誤時,除應填寫申請書向扣繳單位所在地之分局、稽徵所提出申請外,並依錯誤情況,檢附相關資料:




一、採人工方式申報的扣繳單位:




(一) 所得人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填寫錯誤,應檢附:


1、所得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2、更正前扣(免)繳憑單第3聯(存根聯)。


3、更正後扣(免)繳憑單(全份)。


4、如果各類所得申報書(含種類及份數)也有錯誤,則要檢附已驗印更正前申報書第2 聯和更正後申報書1份。


5、相關證明文件。




(二) 給付總額減少或扣繳稅額錯誤,應檢附:


1、帳簿及正確金額之證明資料,如租賃契約書、薪資印領清冊或收據等相關憑據資料。


2、更正前扣(免)繳憑單
第3聯(存根聯)。


3、更正後扣(免)繳憑單(全份)。


4、更正前「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書」第2聯。


5、更正後「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書」(全份)。


(三) 給付所得類別或執行業務所得代號填寫錯誤,應檢附:


1、所得給付原因(或性質)說明書暨相關證明文件,如契約書,收據及產品樣本或照片等相關憑據資料。


2、更正前原申報之扣(免)繳憑單第3聯(存根聯)。


3、更正後扣(免)繳憑單(全份)。


4、如果各類所得申報書(含種類及份數)也有錯誤,則要檢附已驗印更正前報書第2 聯和更正後申報書1份。


二、採媒體申報的扣繳單位:


(一) 在申報期限屆滿前即申請更正時,稽徵機關可直接受理抽換原申報的媒體資料。


(二) 在申報期限屆滿後始發現有填載錯誤、漏報或應剔除部分,可循上述人工申報之方式辦理。


(三) 原申報方式採媒體申報者,若仍以媒體方式辦理更正,應彙送全部資料,不可僅送錯誤資料,該局籲請扣繳單位配合辦理。


三、採網路申報的扣繳單位:


(一) 在申報期限屆滿前,得透過網路一天可受理5次(含申報次數 )更正申報資料。


(二) 在申報期限屆滿後始發現有填載錯誤、漏報或應剔除部分,可循上述人工申報之方式辦理;或可循媒體方式辦理更正,惟須彙送全部資料 ,不可僅送錯誤資料。


該局籲請扣繳單位97年度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能多利用網際網路辦理申報省時又便利,申報截止日前如發現錯誤,可重新上傳辦理更正,減少稽徵機關、扣繳單位及所得人許多不必要的困擾。


(聯絡人:內湖稽徵所許股長 聯絡電話:27928671分機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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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佘方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