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


日期: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七日


文號:八六農牧字第八六一二六六二二號


正本收文者:台灣省政府農林廳


副本收受者:台北市政府建設局、高雄市政府建設局、台灣省獸醫師公會、台北市獸醫師公會、高雄市獸醫師公會


主旨:有關台灣省畜產試驗所暨所屬單位(分所、場、中心),因業務需要飼養各類畜禽供試驗研究及推廣之用,其所置之獸醫人員是否受限於獸醫師法中獸醫師執業以申請執業執照所在地為限之規定乙案,釋如說明,請查照。說明:


一、復貴廳八十六年五月二十日八六農畜字第四五○九八號函。


二、有關台灣省畜產試驗所暨所屬單位(分所、場、中心)所置之執業獸醫師,依獸醫師法第七條之規定,僅能執行該機構之獸醫業務。惟如因公務需要,得依同條但書規定,敘明理由,向受支援機構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事先報准後,於該核准之機構執行獸醫師業務。


三、另獸醫師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係指聘用專職獸醫師或獸醫佐之動物飼養場,該等獸醫師或獸醫佐,得申請獸醫師或獸醫佐執業執照,並未強制動物飼養場必須聘用專職獸醫師或獸醫佐。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


日期: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九日


文號:八六農牧字第八六一二五七九一號


正本收文者:台中市獸醫師公會


副本收受者:台灣省政府農林廳、台北市政府建設局、高雄市政府建設局、台灣省獸醫師公會、台北市獸醫師公會、高雄市獸醫師公會


主旨:所請釋示各縣市家畜疾病防治所指定之狂犬病預防注射登記證明書,依獸醫師法第十六條規定,是否為主管機關指定之證明文件乙案,釋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公會八十六年五月十日八六中市獸師尤字第○四七號函。


二、台灣省各縣市家畜疾病防治所開具之狂犬病預防注射登記證明書,係直轄市或各縣(市)政府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為防治動物傳染病 之發生,得令動物防疫人員或委託執業獸醫師施行動物狂犬病預防注射,並對已執行動物所附加標示之證明書,並非獸醫師法第十六條第二項但書規定之證明文件。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



日期: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三十日


文號:八六農牧字第八六一三四○三○號正本收文者:高雄市政府建設局


副本收受者:台灣省政府農林廳、台北市政府建設局、台灣省獸醫師公會、台北市獸醫師公會、高雄市獸醫師公會


主旨:有關于志堅君申請獸醫師執業執照疑義乙案,釋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局八十六年六月二十五日八六高市建設三字第二一九三五號函。


二、有關華僑于志堅君已於七十九年依獸醫師法規定取得獸醫師開業執照,在其未依國籍法相關規定自願申請放棄國籍前,仍屬本國國民,應同意其換發獸醫師執業執照。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


日期: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八月十三日


文號:八六農牧字第八六一三六一二一號


正本收文者:台灣省政府農林廳


副本收受者:台北市政府建設局、高雄市政府建設局、台灣省獸醫師公會、台北市獸醫師公會、高雄市獸醫師公會


主旨:有關新竹縣萬客隆動物醫院申辦變更執業處所及名稱是否應重新收費乙案,釋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廳八十六年七月八日八六農畜字第五五八○九號函。


二、有關動物醫院申辦變更執業處所及名稱等登記事項變更是否應重新收費乙節,經查獸醫師法及其施行細則並無相關規定,請依職權自行卓處。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


日期: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九月九日


文號:八六農牧字第八六一四六一四一號


正本收文者:台灣省政府農林廳


副本收受者:台北市政府建設局、高雄市政府建設局、台灣省獸醫師公會、台北市獸醫師公會、高雄市獸醫師公會


主旨:有關劉文博君擔任助理評級員之工作性質是否屬助理獸醫工作範圍乙案,釋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廳八十六年八月二十九日八六農畜字第六八六八一號函。


二、有關劉君於評級課擔任助理評級員乙節,經查來函並未說明屬何種工作之助理評級員,如係肉品評級工作,則非屬獸醫業務範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


日期: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九月十二日


文號:八六農牧字第八六一三九四三三號


正本收文者:台灣省政府農林廳


副本收受者:台北市政府建設局、高雄市政府建設局、台灣省獸醫師公會、台北市獸醫師公會、高雄市獸醫師公會、雲林縣政府


主旨:有關獸醫師已登記受聘為公司之藥品管理技術人員並領有獸醫師(佐)開業執照,可否申請換領「獸醫診療機構開業執照」及「獸醫師執業執照」,釋如說明,請查照。說明:


一、復貴廳八十六年七月二十三日八六農畜字第六○四一六號函。


二、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公司聘用之獸醫師係必須專任且駐店,以管理動物用藥品,故不得再請領「獸醫診療機構開業執照」或獸醫師執業執照。


三、雲林縣高稚綽君原領有之獸醫師開業執照應予註銷並收繳之。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


日期: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九月十七日


文號:八六農牧字第八六一三九一三六號


正本收文者:台灣省政府農林廳


副本收受者:台北市政府建設局、高雄市政府建設局、台灣省獸醫師公會、台北市獸醫師公會、高雄市獸醫師公會


主旨:有關台灣區肉品發展基金會技術服務中心分析課屠檢員能否依獸醫師法申辦獸醫師執業執照乙案,釋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廳八十六年七月二十二日八六農畜字第五九三○五號函。


二、經查該中心分析課屠檢員係執行屠宰衛生檢查業務,應依獸醫師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十款規定本會認可為畜牧、獸醫機構,其屠檢員應依規定申請獸醫師執業執照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


日期: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月三日


文號:八六農牧字第八六一四九五八二號


正本收文者:行政院衛生署


主旨:有關衛生機關執行屠宰衛生檢查之獸醫師是否依獸醫師法規定申請執業執照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署八十六年九月十八日八六衛署食字第八六○五五九七二號函。


二、有關衛生機關執行屠宰衛生檢查之獸醫師應申請獸醫師執業執照,本會前於八十五年九月二十六日以八五農牧字第五一四五九五三A號函釋示在案,檢附該函影本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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