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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中配偶如何申報所得?


 


/李子孝


 


國人離婚率年年攀升,不少怨偶可能正處於分居狀態,5月報稅季節即將到來,最近國稅局就接獲許多民眾詢問夫妻分居如何申報所得問題。國稅局指出,在法律上,分居中夫妻仍未構成離婚事實,因此仍須合併申報所得,但為考量分居夫妻可能並不清楚對方的所得情形,方便分居夫妻報稅,已進行稅務作業檢討,允許分居夫妻可以個別填寫申報單,只要於申報單上註明對方的身分字號及「已分居」字樣即可,稅務機關會自行合併核算,由於合併計算的稅率較高,屆時再予補稅即可。


 


國稅局進一步指出,若分居夫妻希望屆時也能分開補稅,就須自動向國稅局提出申請,稅捐機關會按個人所得總額占夫妻所得總額比率計算,減除其已扣繳及自繳稅款後,再分別發單補稅。雖然稅捐機關允許分居夫妻可先個別依據自己所得填單報稅,但若有一方未申報,稅捐機關會針對未申報一方開立漏稅罰單,至於已申報者則不會接到罰單。


 


2007-01-31,現代保險金融理財電子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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