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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及信託所得資料電子申報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98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憑


單、股利憑單及信託所得資料申報期間為9911日 起至


9921日 止,請扣繳義務人及申報單位即早申報,以免


逾期受罰。




該局說明,為節省徵納雙方人力物力,請多利用電子申報


方式辦理申報,電子申報之方式有二種:




一、以媒體辦理申報(各類所得資料大於5萬筆以上)




()將各類所得資料檔案利用稽徵機關提供之審核程式審


核無誤後,錄製於磁片或光碟片。




()所得資料檔案磁片或光碟片應於9921日前,連同


檢附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書、股利憑單申報


書、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申報書、媒體檔案遞送單及媒


體檔案遞送單申報單位明細表,向所轄稽徵機關辦理申


報。




二、以網際網路辦理申報:




()先向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


址:http://tax.nat.gov.tw)申請報稅密碼,或向經濟部


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moeaca.nat.gov.tw)


請工商憑證IC卡,以取得網路申報之身分認證。




()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並安裝電子申報軟體後,將各


類所得資料完成建檔並經由審核程式檢核無誤後,於99


21日 晚上12時前,透過網際網路上傳申報資料。




()資料上傳並經檢核無誤,報繳稅服務網站即回傳完成


申報訊息,請自行列印回傳之回執聯與申報書留存備查。




() 扣繳義務人及申報單位如須更正資料者,應於申報


期間透過網際網路隨時更正其申報資料,惟使用網路報稅


密碼上傳資料者,每日更正申報限5次。更正申報時係採


更新檔案覆蓋舊有檔案方式,故應將全部檔案資料上傳,


切勿僅上傳更正部分資料,以免舊有檔案全遭覆蓋,造成


未申報情事。申報截止日以後如須更正應向所轄稽 徵機


關辦理。




(聯絡人:電子作業科陳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260)

分 網: 賦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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