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96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及申報書,自即日起提供申報單位使用,設籍臺北市之申報單位,請就近向該局任一分局、稽徵所或總局服務櫃檯索取。 該 局說明,採用電子申報(含網路及媒體申報)扣(免)繳憑單或股利憑單,且憑單件數超過50份以上者,可填妥「領用憑單(套版紙)申請書」(已公佈於該局網 站http://www.ntat.gov.tw綜所稅/下載園地,請自行下載使用),加蓋申報單位及領取人印章,向所轄國稅局任一分局、稽徵所或總局服 務櫃檯領取套版紙。如係使用自行撰寫之列印程式,自行印製憑單,請確實依財政部新頒訂之憑單格式及規格印製,亦可使用國稅局提供之套裝軟體列印功能,以空 白紙張自行列印。 該局籲請各申報單位,96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格式略有修改,電子申報專用憑單亦改為中英對照,請務必依新頒憑單格式辦理申報,並多採用網路或媒體申報,省時、方便又安全。 (聯絡人:資料科陳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