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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營業人誠實報繳營業稅查核作業開始了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自99年4月1日 起,輔導轄區營
業人誠實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稅, 並落實查
定小規模營業人之銷售額,另基於愛心辦稅,自99年4月1
日 起至6月30日 為輔導期,於99年7月1日 起進行調帳查
核。
該局說明,為執行 「財政部99年度維護租稅公平重點工
作-輔導營業人誠實報繳營業稅查核作業」已透過電腦系
統產出異常營業人之資料,並歸納分析異常原因,針對有
明顯異常之 營業人,將發函輔導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
款,並落實查定小規模營業人之銷售額,對於銷售額達一
定規模、具使用發票能力者,依法輔導核定改用統一發
票,以宣導 營業人正確納稅觀念,減少因不諳稅法規定
或因一時疏忽,而遭補稅處罰。
該局呼籲,營業人如因一時不察而有短、漏申報銷售額或
以個人消費及其他非供 本業或附屬業務使用之進項憑證
虛報進項稅額者,在未經檢舉及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
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儘
速向轄區所屬分 局或稽徵所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僅
加計利息,免受逃漏稅1至10倍之處罰;又查定課徵之小
規模營業人如有意願改使用統一發票,歡迎自動向稽徵機
關申請。
(聯 絡人:審查三科陳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770)
分 網: 賦稅
發布單位: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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