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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稅新措施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9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即


將於5月份開始,本年度繳稅有那些新措施呢? 來來來,


國稅局報給您知:


新措施1:為提供納稅人快速的繳稅管道,從今年5月開


始,使用人工手寫申報或二維條碼申報之民眾,也可比照


網路申報,利 用晶片金融卡直接透過網站


https://paytax.nat.gov.tw )繳稅。




新措施2:利用自動櫃員機(ATM)、晶片金融卡、便利 商


店(稅額在2萬元以下案件)及信用卡等繳稅方式之民


眾,其系統繳納截止時間開放至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即


9962日 )24時前(即尚未依法加徵滯納 金之時限


前)。




新措施3:為因應公庫法修正及提升繳稅之便利性,納稅


義務人繳納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利用便利商店


或晶片金融卡繳稅者將不須再支付6元或10元手續費


國稅局補充說明如下:




1. 未使用網路申報之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可以利用


本人或他人參與晶片金融卡繳稅作業金融機構核發的晶片


金融卡,電腦安裝讀卡機後,透過繳稅網站


https://paytax.nat.gov.tw )即時轉帳繳稅,無繳稅


金額之限制,繳稅成功後,不得取消或更正。




2. 利用自動櫃員機(ATM)、晶片金融卡、便利商店(稅額


2萬元以下案件)及信用卡等繳稅方式之綜合所得稅納


稅義務人,雖然上開繳稅系統繳納截止時間開放 至繳納


期間屆滿後2日,惟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內繳納者,仍屬逾


期繳納案件,故仍請如期繳納,以維權益;並同時提醒,


使用信用卡繳稅者,於本年61日 及2 日雖然開放授權,


惟一旦授權後,即不得取消,故請謹慎選擇繳稅方式。


3. 使用信用卡繳稅方式,因涉及遲延繳稅與紅利積點之


問題,納稅義務人須自行支付發卡機構手續費,惟各發卡


機構收取之手續費不一,納稅義務人使用前,請宜先洽


各發卡機構了解手續費收取情形。




國稅局特別呼籲,納稅義務人繳納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


繳稅款,財政部提供多元繳稅管道,除了使用信用卡繳稅


的民眾 外,其他繳稅方式,納稅義務人不須負擔手續


費,另透過晶片金融卡線上繳稅,及稅額在2萬元以下案


件至便利商店繳納稅款,省時、安全又便利,請善加利


用。




新 聞稿提供單位:徵收科 職稱:稅務員 姓名:吳芳枝


聯絡電話:(077256600分機7612



分 網: 賦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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