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稅新措施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9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即
將於5月份開始,本年度繳稅有那些新措施呢? 來來來,
國稅局報給您知:
新措施1:為提供納稅人快速的繳稅管道,從今年5月開
始,使用人工手寫申報或二維條碼申報之民眾,也可比照
網路申報,利 用晶片金融卡直接透過網站
(https://paytax.nat.gov.tw )繳稅。
新措施2:利用自動櫃員機(ATM)、晶片金融卡、便利 商
店(稅額在2萬元以下案件)及信用卡等繳稅方式之民
眾,其系統繳納截止時間開放至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即
99年6月2日 )24時前(即尚未依法加徵滯納 金之時限
前)。
新措施3:為因應公庫法修正及提升繳稅之便利性,納稅
義務人繳納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利用便利商店
或晶片金融卡繳稅者將不須再支付6元或10元手續費。
國稅局補充說明如下:
1. 未使用網路申報之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可以利用
本人或他人參與晶片金融卡繳稅作業金融機構核發的晶片
金融卡,電腦安裝讀卡機後,透過繳稅網站
(https://paytax.nat.gov.tw )即時轉帳繳稅,無繳稅
金額之限制,繳稅成功後,不得取消或更正。
2. 利用自動櫃員機(ATM)、晶片金融卡、便利商店(稅額
在2萬元以下案件)及信用卡等繳稅方式之綜合所得稅納
稅義務人,雖然上開繳稅系統繳納截止時間開放 至繳納
期間屆滿後2日,惟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內繳納者,仍屬逾
期繳納案件,故仍請如期繳納,以維權益;並同時提醒,
使用信用卡繳稅者,於本年6月1日 及2 日雖然開放授權,
惟一旦授權後,即不得取消,故請謹慎選擇繳稅方式。
3. 使用信用卡繳稅方式,因涉及遲延繳稅與紅利積點之
問題,納稅義務人須自行支付發卡機構手續費,惟各發卡
機構收取之手續費不一,納稅義務人使用前,請宜先洽
各發卡機構了解手續費收取情形。
國稅局特別呼籲,納稅義務人繳納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
繳稅款,財政部提供多元繳稅管道,除了使用信用卡繳稅
的民眾 外,其他繳稅方式,納稅義務人不須負擔手續
費,另透過晶片金融卡線上繳稅,及稅額在2萬元以下案
件至便利商店繳納稅款,省時、安全又便利,請善加利
用。
新 聞稿提供單位:徵收科 職稱:稅務員 姓名:吳芳枝
聯絡電話:(07)7256600分機7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