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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吳碧娥/台北報導】
2008.07.01 02:53 am
公司處理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千萬要小心,因為算錯可扣抵稅額不但會造成超額分配,除了補稅之外還得加罰一倍。
北區國稅局指出,公司因計算錯誤或其他原因,導致造成超額分配股東可扣抵稅額時,在稽徵機關還沒有進行調查前,可重新填具正確的股利憑單,向國稅局申請更正;而為便民考量,已自動補繳超額分配的可扣抵稅額,就不用再更正獲配股利或盈餘日的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不過,自動補繳的稅額,是用來彌補多分配給股東申報扣抵的稅額,因此不得再計入公司的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北區國稅局日前發現,某知名文教事業A公司在91年度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變動明細申報表,列報自動補繳超額分配股東可扣抵稅額338萬5,154元,期末餘額7,546萬2,863元,由於自動補繳超額分配部分不得計入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稅局便核定A公司期末餘額7,207萬7,709元。雖然A公司提起行政救濟,仍以敗訴收場。
【2008/07/01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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