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暫繳申報附件送件期限為10月7日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9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將於98930日 截止,採用網路申報的納稅義務人請於98107日 前將網路申報附 件寄(送)交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




該局說明,營利事業採用網路申報試算暫繳、會計師查核簽證暫繳及以「投資抵減稅額」、「行政救濟留 抵稅額」或「可抵繳之扣繳稅額」等項目抵繳暫繳稅額者,請於98107日 前將暫繳損益試算表、暫繳資產負債表、暫繳營業成本明細表、暫繳其他費用及製 造費用明細表、會計師簽證申報查核報告書及委任書、尚未抵減之各項投資抵減稅額文件、尚未抵減之行政救濟留抵稅額證明書正本、扣繳憑單備查聯影本,寄 (送)交營利事業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




該局指出,依修訂後所得稅法規定,營利事業如按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之二分之 一為暫繳稅額,且未以投資抵減稅額、行政救濟留抵稅額及扣繳稅額抵減暫繳稅額者,於自行向庫繳納暫繳稅款後,得免辦理暫繳申報。




該局呼籲,請營 利事業如期繳納暫繳稅款,如需辦理暫繳申報者,請利用網路申報並於98107日 前將申報附件寄(送)交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




(聯 絡人:資料科陳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103)




請點選http://www.ntat.gov.tw/county/ntat_ch/mo201_list.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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