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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5年11月21日(日報)取消/修改
 
內容索引-
本局新聞
(1)以非即期支票給付應扣繳之所得如何辦理扣繳?
(2)人工申報之扣繳憑單,應先測試才可印製
(3)95/12/2舉辦【國王佳音稅意揚】租稅宣導音樂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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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新聞
主  題以非即期支票給付應扣繳之所得如何辦理扣繳?
詳細內容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自95年9月1日起以非即期支票給付應扣繳範圍之所得,應由扣繳義務人於該支票所載「發票日」依法扣繳所得稅。
該 局說明,依財政部95年9月1日台財稅字第09500265000號函釋規定,營利事業以非即期支票給付應扣繳範圍之所得,其交付日期在該令釋發布日 (95年9月1日)後者,應由扣繳義務人於該支票所載發票日,依法扣繳所得稅。個人應於該支票所載發票日所屬年度計入綜合所得總額。惟支票之交付日期在該 令釋發布日前而支票所載發票日在該令釋發布日以後者,如支票之交付日期與發票日期在同一年度,應由扣繳義務人於交付該項支票時,依法扣繳所得稅款;交付日 與該支票所載發票日如不在同一年度者,營利事業於交付該支票時,免予扣繳所得稅款,但應於該支票所載發票日之年度,依照所得稅法第89條第3項規定,列單 申報該管稽徵機關。
該局籲請營利事業於95年9月1日起以非即期支票給付應扣繳範圍之所得,扣繳義務人應注意依支票所載發票日按時辦理扣繳,以免受罰。
(聯絡人:中南稽徵所黃股長;電話:25433050分機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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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人工申報之扣繳憑單,應先測試才可印製
詳細內容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或扣繳單位如欲自行列印人工申報用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或股利憑單,應依財政部訂頒格式及規格,事先檢附5至10張印有各欄位所得資料之憑單樣張,函請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掃瞄及閱讀測試,合格後始可自行印製申報。
該局說明,財政部訂頒之人工申報用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格式,除內容外,尚包括下列規定:
1、紙質:外僑及大陸地區人民、單位專用之中英文對照各類所得憑單,第1聯報核聯應為60磅模造紙(背面印製說明),第2、3聯為打字紙;除中英文對照之外僑所得憑單外,其他人工申報用各類所得憑單,一律為非碳複寫紙(第1聯60磅,第2聯及第3聯50磅)。
2、顏色:股利憑單各聯皆為白底黑色字,分離課稅所得及政府舉辦獎券中獎獎金扣(免)繳憑單各聯皆為粉紅色底黑色字,其他人工申報用各類所得憑單,除第3聯存根聯為淡黃底黑色字外,第1聯、第2聯皆為白底黑色字。
3、尺寸:以A5紙張尺寸,橫式印刷,左邊應留1公分之空白裝訂位置。
該局呼籲,自行印製人工申報用各類所得憑單之申報單位注意,務必須依財政部訂頒新格式(含用紙格式:紙質、顏色及尺寸)印製,以利作業。
(聯絡人:資料科李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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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95/12/2舉辦【國王佳音稅意揚】租稅宣導音樂會
詳細內容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該局訂於95年12月2日﹝星期六﹞下午2時30分假臺北新舞台(臺北市信義區松壽路3號)舉辦【國王佳音稅意揚】租稅宣導音樂會,歡迎民眾踴躍兌票觀賞。
該局指出,本次租稅宣導音樂會邀請到英國國王歌手擔綱演出,國王歌手以不可思議的完美合聲征服全球樂迷,屹立樂壇近40年,每次來台演出均獲得好評與廣大迴響。該局特別趁國王歌手來臺表演的機會,推出這場超越極致,帶給聆聽者躍動、歡樂的租稅宣導活動。
該局說明,該場租稅宣導音樂會入場券共800張,為鼓勵民眾消費購物時索取統一發票,民眾可持統一發票兌領入場券,兌領方式說明如下:
一、個人持臺北市95年11月份未列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名稱及統一編號之統一發票收執聯(驗後發還)兌領入場券,每人或每張發票最多限兌領2張,兌完為止。
◎統一發票收執聯集滿金額50,000元;兌領A區入場券1張。
◎統一發票收執聯集滿金額40,000元;兌領B區入場券1張。
◎統一發票收執聯集滿金額30,000元;兌領C區入場券1張。
◎統一發票收執聯集滿金額20,000元;兌領D區入場券1張。
二、凡購買土地、黃金等免稅商品或經臺北市國稅局暨所屬分局、稽徵所兌領過之統一發票,不得兌領。
三、兌券地點: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臺北市中華路1段2號1樓)
四、兌領時間:95年11月25日(週六)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當日如未兌完,於11月26日(週日)同一時間續行兌領,兌完為止。訊息公布於該局網站(http://www.ntat.gov.tw)
該局進一步指出,由於入場券有限,請民眾於兌領時間內儘早前往兌領,如尚有疑問歡迎撥打該局電話(02)23113711轉1123分機洽詢。
(聯絡人:服務科周股長;電話:23113711 分機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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