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選案查核 4月大執法
春節過後,營利事業可得皮繃緊。北區國稅局表示,自4月1日起將執行96年度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的重點工作,包括營業稅選案查核、營業稅退稅案件,及營業人申報零稅率等案件,營利事業應特別留意。
營業稅選案查核將在春節後展開作業,國稅局官員指出,根據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9條之1規定,如有下列情況,包括進口免納營業稅的機器及設備、八大行業、購買國外勞務、進項金額巨大且加值率偏低、免稅比率偏高、留抵稅額巨大或長期留抵及申報退稅金額異常,都是易被選案查核的高風險族群。
今年營業稅選案查核將加強選查營業人進口免納營業稅的機器設備,並了解轉讓或變更用途時,營業人是否依法補報繳進口營業稅,並開立統一發票。
同時,國稅局也將特別注意包括八大行業在內的營業人,是否依規定申報銷售額及稅額;購買國外勞務給付額時,有無依法報繳營業稅。至於進項金額巨大且加值率偏低、免稅比率偏高、與留抵稅額巨大或長期留抵的營業人,國稅局也將查核有無核實開立統一發票,及依法取得進項憑證申報扣抵。
國稅局對免稅異常或比率偏高的營業人,將進一步了解業者是否依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把不得扣抵的進項稅額拿來扣抵,或將應稅銷售額開立為免稅統一發票的情形。
稅捐機關也將同步展開對營業稅退稅案件的審核,國稅局說,針對退稅金額增加異常的營業人,將優先列為選案查核對象,嚴查營業人是否藉虛增固定資產價格等不法手段,冒退營業稅款。
而營業人如果有申報零稅率案件,也要注意是否有出口異常、誤申報適用零稅率。
國稅局官員表示,本年度將加強了解營業人的出口異常狀況,嚴查有無短、漏開統一發票,短漏報銷售額或以不實出口,冒退營業稅的情形,避免營業人誤申報適用零稅率,也促使業者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
營利事業如發現有因一時疏忽、而發生違反上述稅法規定情事,在3月31日前,向稅捐單位補報補繳,依法可免予處罰;逾期若經查獲,將依營業稅法第51條等規定,補稅處罰。
【2007/02/15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