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國稅局16日表示,員工旅遊如果有限制對象資格才進行補助的話,公司必須對這部分特定員工開出扣繳憑單列入其他所得,國稅局正在進行相關企業的輔導作 業,呼籲去年有接受公司特別招待的納稅人,收到扣繳憑單之後應盡快補申報綜所稅,若經國稅局查獲,會視同逃漏稅懲罰。




 中區國稅局表示,企業提供 的員工旅遊,若未限制員工身分,只要是企業員工都可參加者,公司不須要對員工開立扣繳憑單,而所有費用可以當作公司福委費用支出,超過限額部分則可列公司 其他費用。不過,如果公司所提供的旅遊有限制參加身分者,就必須視為員工個人的其他所得,企業要開出扣繳憑單給員工,讓員工申報綜所稅時,列入其他所得繳稅。




 中區國稅局指出,近期接獲不少轉通報案件,主要都是負責審查營所稅的稅官,發現許多企業針對上述情況,並未開扣繳憑單給相關員工,造成員工 漏申報綜所稅所得,因此國稅局近期將針對未符稅法的企業,進行個案輔導作業,請企業盡快補開出扣繳憑單。




 國稅局並呼籲,如果這幾年接受公司特別 招待旅遊,不是屬於全公司所有員工都有的旅行者,近日應該會收到公司補開出的扣繳憑單,納稅人在收到扣繳憑單之後,須盡快進行補申報綜所稅,否則如果被國 稅局查獲,將遭到逃漏稅方式懲處,對納稅人而言,將更得不償失。...看 新聞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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