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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您!請確認99年度綜合所得稅新措施『稅額試算服
務』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自本(99)年度起,由國稅局主
動幫納稅義務人試算綜合所得稅結算應繳納稅額或應退還
稅額,試算稅額通知書已於4月25日寄發,請納稅義務人
查對無誤後,依規定繳稅或透過網路、書面回復確認,就
算完成報稅囉!
該局指出,稅額試算不需申請,只要條件符合,國稅局就
會主動寄發試算稅額通知書相關表格,提供確認,民眾想
知道自己是否適用本項試算服務,可於100年4 月25日至5
月31日,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
(https://rtn.tax.nat.gov.tw/ibx/ibx_login.jsp )以
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出生年查詢或電話查詢。
該局進一步指出,稅額試算應繳稅案件,除採用委託取
款轉帳繳稅,須線上登錄或書面回復確認外,其他繳稅
方式,皆無須回報任何訊息,亦無須填寫申報書。例
如採用信用卡繳稅,只須取得發卡銀行之授權碼,且
其繳納金額與試算通知書所載之應自行繳納金額一
致,即完成申報程序。
該局並呼籲民眾,如不同意試算稅額通知書內容或尚有其
他來源所得,請於5月1日至5月31日自行辦理結算申報,
以免受罰。
(聯絡人:服務科張秘書;電話23113711分機1102)
發布單位:服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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