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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第2季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即將開徵
《賦稅》2008/7/25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97年第2季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即
將開徵,繳納期間為97年8月1日 起至8月10日止,營業人收到
繳款書後請依限繳納。
該 局說明,營業稅查定課徵提供多元化的繳稅方式,包括:
以現金或支票親赴金融機構臨櫃繳納、辦理存款帳戶約定轉
帳、自動櫃員機(ATM)繳稅、信用卡繳稅、 晶片金融卡透過
網際網路線上繳稅等繳稅方式,每筆繳稅金額在2萬元以內者
亦可持現金至便利商店繳納,營業人可自行選擇最方便之繳
納稅款方式。
該局 指出,自96年5月起,開放便利商店繳稅以來,臺北市
已有4,800多家小規模營業人採用此項便利的繳稅方式,利用
全年無休、24小時營業之便利商店繳納 稅款,目前代收據點
有統一、來來(OK)、全家、萊爾富等4家便利商店設於臺閩地
區各地之營業門市,但營業人到便利商店繳稅須在稅款繳納
期限截止日當日 24時前,持現金及繳款書至便利商店繳稅,
逾(延)期繳納案件一律不受理,目前每筆繳稅金額以2萬元
為限,納稅義務人需自付每筆6元手續費,繳納稅款後並 請
保留便利商店列印之交易明細表,連同加蓋店章之繳款書收
據聯及其他各聯收執,以作為繳稅證明憑證。
該局呼籲,收到97年第2季營業稅查定課徵核定稅額繳款書的
小規模營業人,請把握稅款繳納期限前如期繳納,以免逾期
繳納而被加徵滯納金及滯納利息。
(聯絡人:徵收科陳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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