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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 | 贈與新市鎮特定區土地免徵贈與稅之規定 |
詳細內容 |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贈與新市鎮特定區計畫範圍內土地或抵價地,如符合相關規定者,可免徵贈與稅。 該局說明,依新市鎮開發條例規定,新市鎮特定區計畫範圍內之徵收土地,所有權人於新市鎮範圍核定前已持有,且於核定之日起至依平均地權條例實施區段徵收發還抵價地5年內,因直系血親間之贈與而移轉者,免徵贈與稅。換言之,其適用免徵贈與稅之條件如下: 一、新市鎮特定區計畫範圍內之土地。 二、所有權人於新市鎮範圍核定前已持有。 三、於核定之日起至依平均地權條例實施區段徵收發還抵價地5年內。 四、因直系血親間之贈與而移轉者。 該局並進一步指出,目前業經行政院核定開發之新市鎮,計有淡海、高雄、林口、台中港及大坪頂等五處,其中林口及台中港新市鎮,因尚未確定實施區段徵收,故尚無免徵贈與稅規定之適用。 (聯絡人:審查二科高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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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 | 自即日起地政士公會派員提供專業諮詢服務 |
詳細內容 |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為加強便民服務,該局自94年度起即洽商臺北市地政士公會同意,派員至該局協助遺產及贈與稅暨地政業務等諮詢服務,強化多元性之服務功能。 該局指出,自81年2月20日起,臺北市會計師公會於該局設立會計師便民服務中心,協助辦理納稅諮詢服務,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更機動加派人員支援,對提升納稅服務甚具效益。為擴大服務功能,該局更積極洽商臺北市地政士公會同意,派員至該局服務,服務項目包括:(一)輔導納稅人辦理遺產及贈與稅申報等事宜。(二)輔導納稅人申領土地、建物謄本及農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或土地分區使用證明之諮詢服務。(三)有關土地登記事項之疑難解答。(四)其他有關地政法令規章或涉及其他機關與遺產及贈與稅相關業務之疑難解答等。 該局進一步表示,為回饋社會,臺北市會計師公會及地政士公會提供之專業諮詢服務,是免費的義務性服務,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服務電話號碼為2311-3711分機1139(會計師)、1140(地政士),請民眾多加利用。 (聯絡人:服務科周審核員;電話23113711分機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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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 | 營業稅專案輔導期將屆,請營業人儘速補報繳 |
詳細內容 |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自4月1日起將對轄區免徵營業稅及相關進口稅捐之營業人進行營業稅選案查核及加強出口貨物冒退之查核作業。該局籲請營業人如有短漏報繳營業稅者,應儘速在輔導期間補報繳,以免受罰。 該局說明,上揭選案查核作業在3月1日至3月31日為輔導期間,由於輔導期限將屆,故再次呼籲營業人把握自動補報補繳免罰期限,如因一時不察而有短漏開統一發票、短漏報銷售額、以不得扣抵之進項憑證申報進項稅額扣抵銷項稅額、應稅銷售額誤申報為零稅率銷售額或申報不實零稅率銷售額冒退營業稅等違反稅法規定者,應在未經檢舉及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向所轄分局或稽徵所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並加計利息,將可免除相關之處罰。 (聯絡人:審查三科陳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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