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所得憑單更正應注意事項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 局表示,98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


憑單、股利憑單及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申報已於9921日 截止,發現申報資料有誤,應如何辦理更正?




該局說明,申報資料錯誤需申請更正時,除應向所轄稽


徵機關提出申請外,依錯誤情況分別應檢附相關資料:


一、原申報書金額無誤,僅憑單之所得人身分證統一編


號、姓名、地址填寫錯誤者,需檢附:




(一)身分證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




(二)更正前、後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或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




(三)原申報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書、股利憑單申報書或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申報書影本。




二、更正原申報書金額、所得類別更正或所得分割成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人者,需檢附:




(一)帳簿及正確金額之證明資料,如薪資印領清冊、租賃契約書或收據費用等相關憑據資料




(二)更正前、後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書、股利憑單申報書或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申報書




(三)更正前、後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或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




(四)涉及扣繳稅額之更正另附該扣繳稅款繳款書。




該局進一步說明,扣繳單位若採電子(媒體或網路)申


報則尚需注意:




一、採媒體申報之扣繳單位申請更正時,原則以人工方


式並檢附前揭相關資料辦理更正;但退查或更正筆數多


者,准予辦理媒體更正,原申報媒體磁片或光碟片不予


抽換,且為保留原申報檔案資料完整性,錯誤磁片不予


退還。




二、採網路申報之扣繳單位申請更正時,請檢具網路申


報回執聯及申請更正各項資料所需文件,由所屬稽徵機


關受理收件並審查有無違章情形,再由申報單位選擇採


用下列二種方式之一辦理更正:




(一)申報單位如欲註銷所有網路申報資料,改採媒體


申報,尚須檢具媒體檔案遞送單、完整正確資料檔案


(磁片或光碟片)及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申報書或股


利憑單申報書全份,由所轄國稅局註銷申報單位所有網


路申報資料,並依媒體申報程序,辦理後續作業。




(二)申報單位如欲註銷網路申報資料錯誤部分,改


人工申報,尚須檢具人工申報專用扣()繳憑單或


股利憑單報核聯及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申報書或股


利 憑單申報書全份,由所轄國稅局註銷網路申報資料


錯誤部分,並依人工申報程序,辦理後續作業。




該局呼籲,各申報單位應確實依據相關規定申報各類憑


單,若發現申報資料有誤時,應儘速主動向所轄稽徵機


關依上揭方式辦理更正,以避免徵納雙方之困擾並維護


納稅義務人之權益。




(聯絡人:資料科陳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103)




發布單位:資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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