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所得憑單更正應注意事項 |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 局表示,98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 憑單、股利憑單及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申報已於99年2月1日 截止,發現申報資料有誤,應如何辦理更正? 該局說明,申報資料錯誤需申請更正時,除應向所轄稽 徵機關提出申請外,依錯誤情況分別應檢附相關資料: 一、原申報書金額無誤,僅憑單之所得人身分證統一編 號、姓名、地址填寫錯誤者,需檢附: (一)身分證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 (二)更正前、後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或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 (三)原申報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書、股利憑單申報書或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申報書影本。 二、更正原申報書金額、所得類別更正或所得分割成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人者,需檢附: (一)帳簿及正確金額之證明資料,如薪資印領清冊、租賃契約書或收據費用等相關憑據資料 (二)更正前、後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書、股利憑單申報書或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申報書 (三)更正前、後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或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 (四)涉及扣繳稅額之更正另附該扣繳稅款繳款書。 該局進一步說明,扣繳單位若採電子(媒體或網路)申 報則尚需注意: 一、採媒體申報之扣繳單位申請更正時,原則以人工方 式並檢附前揭相關資料辦理更正;但退查或更正筆數多 者,准予辦理媒體更正,原申報媒體磁片或光碟片不予 抽換,且為保留原申報檔案資料完整性,錯誤磁片不予 退還。 二、採網路申報之扣繳單位申請更正時,請檢具網路申 報回執聯及申請更正各項資料所需文件,由所屬稽徵機 關受理收件並審查有無違章情形,再由申報單位選擇採 用下列二種方式之一辦理更正: (一)申報單位如欲註銷所有網路申報資料,改採媒體 申報,尚須檢具媒體檔案遞送單、完整正確資料檔案 (磁片或光碟片)及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申報書或股 利憑單申報書全份,由所轄國稅局註銷申報單位所有網 路申報資料,並依媒體申報程序,辦理後續作業。 (二)申報單位如欲註銷網路申報資料錯誤部分,改 採人工申報,尚須檢具人工申報專用扣(免)繳憑單或 股利憑單報核聯及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申報書或股 利 憑單申報書全份,由所轄國稅局註銷網路申報資料 錯誤部分,並依人工申報程序,辦理後續作業。 該局呼籲,各申報單位應確實依據相關規定申報各類憑 單,若發現申報資料有誤時,應儘速主動向所轄稽徵機 關依上揭方式辦理更正,以避免徵納雙方之困擾並維護 納稅義務人之權益。 (聯絡人:資料科陳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103)
發布單位:資料科 |
- Apr 04 Sun 2010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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