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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多利用網路申報會計師代理查核簽證委任名冊

《賦稅》2008/12/17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97年度會計師代理營利事業所得稅(含結算申報及未分配盈餘申報)查核簽證 委任名冊申報作業,自97121日 起至1231日 止受理,受委任簽證會計師可自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 (http://tax.nat.gov.tw)下載並安裝申報軟體,利用網路列冊申報。



該局說明,受委任會計師於執行網路列冊申報系統前,須先 以會計師個人名義向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


http://moica.nat.gov.tw)申請核發自然人憑證IC卡,始能進入申報系統作業。申辦自然人 憑證IC卡應親自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可接受跨轄區),憑證有效期限5年。如對申辦IC卡及申購、安裝讀卡機相關作業有任何疑問,可逕向 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080-117洽詢(上午7時至下午11時)。



該局指出,會計師以申報軟體辦理查核驗證委任名冊申報,於申報資料上傳,並經系統檢核無誤後,即由網路服務業者回傳確認收件訊息,會計師即可自行列印收件回執聯。



該局呼籲,受委任代理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簽證申報之會計師如期並多利用網路辦理列冊申報,免出門、免辛苦排隊即可輕鬆完成申報。



(聯絡人:電作科楊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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