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發文廢止記帳士證書

  • 2009-03-25
  • 工商時報
  • 【王信人/台北報導】

     


財政部本週發文給去年底之前所換發記帳士證書的6,366位業者,廢止其記帳士證書。


     財政部在行政院公告廢止財政部受理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申請換領記帳士證書辦法」在上週末生效,23日以雙掛號方式寄出6,366份公文給業者。


     某些記帳及稅務代理人已收到財政部的公文,昨天打電話向財政部抱怨,證照才換不到3個月就被註銷,應退回當時繳的1500元費用,財政部答覆不可以退費,但未來會發給他們一張記帳及稅務代理人的執業證書,恢復其記帳及稅務代理人的身分,保障執業的權利。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佘方芳 的頭像
    佘方芳

    fangfan490831的部落格

    佘方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