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度綜合所得稅繳稅方式

《賦稅》2009/4/30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為了提供納稅義務人更多元化的繳稅選擇, 9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應自行繳納稅款可就近至全年無休24小時營業的便利商店繳納,方便、安全又省時。另為便利納稅義務人免赴稽徵機關索取綜所稅結 算申報自繳稅額繳款書,納稅義務人可利用電子結算申報系統列印附條碼之繳款書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https://www.etax.nat.gov.tw/)」自行登錄列印附有條碼之繳款書。



該局指出,目前繳稅方式多元化,納稅義務人除於繳納期限內至有代收稅款服務銀行之櫃台臨櫃繳款、使用信用卡、自動櫃員機、帳戶委託取款繳稅及晶片金融卡(限網路申報線上繳稅)等繳稅方式繳納稅款外,自本(98)年5月起,又多一項繳稅新選擇,即就近至便利商店繳納稅款。



該局說明,各種繳稅方式如下:



一、親赴金融機構繳稅:人工、二維條碼及網路申報皆適用。需填寫或自行列印繳款書,以現金或到期日為申報期限截止日前之支票繳納。



二、 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人工、二維條碼及網路申報皆適用。納稅義務人須持郵局或開辦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作業金融機構之金融卡,至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 稅」標誌之自動櫃員機(提款機),按照操作說明選擇繳稅之選項後,輸入繳款類別15001、機關代號、納稅義務人身分證統一編號及繳款金額,辦理轉帳繳 稅,完成轉帳繳稅後,不須再填寫繳款書,只要將交易明細表附在申報書內辦理申報。繳稅限額每筆最高200萬元,同一帳號當日累計不超過300萬元為限。



三、 帳戶委託取款繳稅:人工、二維條碼及網路申報皆適用。可利用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申報之受扶養親屬在郵局或金融機構之存款帳戶(網路申報案件僅限於納稅 義務人本人或配偶之存款帳戶)辦理;以人工申報者,須填寫繳稅取款委託書隨附申報書一併申報;以網路或二維條碼申報者,不必填寫繳稅取款委託書,只要把存 款帳號鍵入申報軟體,納稅義務人要注意在申報截止日(9861日 )前將應繳納之稅款存入指定存款帳戶,且不要將這筆稅款提領使用,以免提兌日存款餘額 不足無法提兌,增加後續作業困擾。



四、信用卡繳稅:人工、二維條碼及網路申報皆適用。人工申報及二維條碼申報案件,透過電話語音(撥電話號碼 412-1111412-6666後輸入服務代碼166#)或網際網路(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 )輸入持卡人(限納稅 義務人本人或配偶)身分證統一編號、應自繳稅款、信用卡卡號及信用卡有效期限,取得發卡機構核發之授權號碼,將授權號碼填載於結算申報書或鍵入申報軟體; 網路申報案件,透過報稅軟體之繳稅畫面點選信用卡繳稅,依畫面說明輸入信用卡卡號及有效期限,授權完成後,即完成繳稅作業。以信用卡繳稅,每一申報戶以一 張信用卡為限,納稅義務人需自付發卡機構服務費,請逕洽詢各發卡機構。



五、晶片金融卡透過網際網路轉帳繳稅:僅網路申報適用。凡持有提供繳稅服務 之金融機構晶片金融卡(不以納稅義務人本人持有之金融卡為限),搭配讀卡機,可透過網際網路扣款繳稅,繳稅無金額上限,惟需自行負擔手續費10(參與晶 片金融卡繳稅之金融機構,請至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 查詢)



六、便利商店繳稅:納稅義務人於電子結算申報系 統列印附條碼之繳款書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https://www.etax.nat.gov.tw/wSite/mp )」自行登錄列印附有條碼之繳款書,繳納稅額 在2萬元以內的稅款,可就近利用統一超商、全家、萊爾富、來來OK4家便利商店設於臺閩地區各地之營業門市以現金繳納,但納稅義務人須自行負擔每筆6元 手續費,利用便利商店繳稅,請記得保留便利商店列印之交易明細表,連同加蓋店章之繳款書收據聯,作為繳稅證明憑證,惟須注意此繳稅方式僅至繳納期間截止日 (9861日 )當日24時止,逾(延)期繳納案件便利商店將不受理。



該局呼籲,納稅義務人多加使用自動櫃員機繳稅、晶片金融卡線上繳稅、便利 商店繳稅及信用卡繳稅,除安全、簡便、迅速外,不必配合金融機構上班時間,請把握期限如期申報繳稅,各種繳稅方式詳細資訊可參閱該局網站 ﹝http://www.ntat.gov.tw/稅務訊息﹞項下之繳稅方式簡介。



(聯絡人:徵收科陳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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