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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繳網路申報整批上傳申請作業

《賦稅》2006/8/3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為簡化營利事業及會計師事務


所、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代理客戶以網路辦理95年度營利


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作業,如所委託之代理申報營利事業或


事務所與今年5月份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相同者,可免


再重新申請整批申報。




 該局指出,為提高事務所代理客戶以網路辦理營利事業所


得稅申報之意願,營利事業及事務所可申請以整批代理客戶


辦理網路申報。為簡化作業,於辦理年度所得 稅結算申報時


已申請整批申報案件,除委託代理申報之營利事業或事務所


有變更時,必須於95831日前申請更正或註銷外,95年度


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 報免再重新申請以網路整批申報。



(聯絡人:資料科李股長;電話:23113899分機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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