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所得稅各式憑單填發無紙化作業說明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財政部考量簡化所得稅各式憑單填發作業,應衡酌社會實際需要適時調整,爰規劃符合一定條件者,憑單填發人得免依規定填發紙本憑單。



該局指出,所稱符合一定條件,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納稅義務人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者。



二、憑單填發人經徵得納稅義務人同意免填發紙本憑單。納稅義務人並得一併指定憑單填發人以電子傳輸方式提供各式憑單電子檔案。



該局說明,憑單填發人徵詢納稅義務人同意免填發紙本憑單之方式,宜以書面為之。採電子文件徵詢方式者,應完整呈現徵詢內容,並妥善保存電子紀錄供日後取出查驗。且納稅義務人嗣後有使用紙本憑單需求時,憑單填發人應依其申請儘速補發。



該局提醒,自102年起,憑單填發人得依「所得稅各式憑單填發無紙化試辦作業要點」辦理各式憑單填發作業,憑單填發人對於該作業要點之規定如有疑義,可向 稽徵機關詢問,亦可至該局網站(http://www.ntbt.gov.tw
tw)首頁焦點話題區之扣繳申報專區查詢相關規定及資訊。



(
連絡人:審查二科李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510)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佘方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