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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儘速釐正扣(免)繳及股利憑單異常退查資料
《賦稅》2010/2/12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98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
單及股利憑單資料媒體申報異常案件,已陸續通知申報單
位依限補正,請申報單位於接獲退查通知後,儘速於99年
2月底前釐正並回報所轄分局、稽徵所。
該 局說明,本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
資料媒體申報異常遭退查之申報單位,大多數係使用自行
設計申報程式,未依規定於98年12月底前將媒體檔 案送
所轄稽徵機關測試,或未依「綜合所得稅資料電子申報作
業要點」規定建檔。另申報資料經審核後,其異常情形,
以地址欄項之數字未以全型字元建檔、所得資 料檔之檔
案編號流水號編製重覆,以及外僑或大陸地區人民無統一
證號須改人工申報情形為多數。
該局指出,申報單位如未依限回報正確之媒體檔案或未依
限補送人工申報憑單,稽徵機關將無法於4月底前完成所
得檔釐正作業,進而嚴重影響5月份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
納稅義務人查詢所得資料之正確性。另稽徵機關對 未據
實申報之營利事業、扣繳單位及信託行為之受託人,將依
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處以罰鍰。
該局提醒收到退查通知之申報單位,儘速查明釐正後依限
回報所轄分局、稽徵所,以避免徵納雙方困擾。
(聯絡人:資料科陳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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