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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何時可以收到101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款?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已於102年5月31日截止申報,邇來常接到民眾詢問最早何時可以收到退稅款?
該局指出,101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案件,依申報方式及時間分3批次辦理退稅,退稅日期分別為
第一批退稅102年7月31日、
第二批退稅102年10月31日及
第三批退稅103年1月20日,而最早第1批退稅對象包括:
一、利用網際網路申報、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案件採用線上登錄及電話語音回復之退稅案件。
二、於102年5月10日前採用人工填寫申報書、二維條碼申報書或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案件書面回復之退稅案件郵寄或送達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
該 局呼籲,納稅人可多利用網路方式申報,即可提早退稅。而退稅方式只有兩種,一種是依納稅義務人申報時自行指定存款帳戶轉帳退稅,另外一種則是申報時未指定 帳戶退稅者,則郵寄退稅憑單,國稅局絕對不會以電話要求民眾至提款機確認退稅金額。若有稅務疑問,也歡迎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洽詢。
(聯絡人:大安分局張課長;電話23587979分機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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