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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新聞 |
(1) | 加強宣導營利事業交付非即期支票應扣繳方式 |
講習會資訊 |
統一發票 |
問卷調查 |
租稅教育 |
(1) | 「稅迎新年-2008租稅桌曆兌領」活動 |
(2) | 「2008〝鼠 〞來寶」精美桌曆給你A |
其他重要訊息 |
本局新聞 | 主 題 | 加強宣導營利事業交付非即期支票應扣繳方式 | 詳細內容 |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以非即期支票給付應扣繳範圍之所得,應由扣繳義務人於該支票所載發票日,依法扣繳所得稅。個人應於該支票所載發票日所屬年度計入綜合所得總額;惟如其屆期向銀行提示未獲兌現,依收付實現原則,可俟實際清償時,列為清償年度之所得。 該局指出,納稅義務人甲君詢問,營利事業承租房屋,租期為96年7月1日至97年6月30日,該營利事業於96年7月1日開立12張支票,支票逐月到期,應如何辦理該租金之扣繳及申報? 該 局說明,納稅義務人有執行業務、佣金、薪資、利息、租金等各類所得時,扣繳義務人應依所得稅法第88條、第92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辦理扣、報 繳事宜。以前揭案例,依財政部95年9月1日台財稅字第09500265000號令規定,該營利事業應於每張支票所載之發票日依法扣繳稅款【居住者 10%、非居住者20%】,並就96年度已到期部分之租金開立扣繳憑單。 該局提醒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給付非即期支票之交付日期在前揭財政部令釋 發佈日後者,應依該規定辦理,如支票交付日期在該令釋發佈日前而支票所載發票日在該令發佈日以後者,仍應依財政部66年4月13日台財稅第32341號函 規定辦理【即營利事業交付之非即期支票,如交付日期與發票日期不在同一年度者,該營利事業應於該支票所載發票日之年度申報免扣繳憑單】。 ﹝聯絡人:松山分局周課長;電話:27183606分機550﹞ | 相關資訊 連結網址 | ht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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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教育 | 活動名稱 | 「稅迎新年-2008租稅桌曆兌領」活動 | 辦理單位 | 北投稽徵所服務股 | 活動日期(起) | 96.12.28  09:00 | 活動日期(迄) | 97.01.04  17:00 | 詳細內容 | 為 迎接嶄新的2008年,本所將於96年12月28日起舉辦「稅迎新年-2008租稅桌曆兌領」活動。兌換辦法如下:1. 96年12月28日起,民眾持臺北市96年11月份以後未列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名稱及統一編號之統一發票收執聯(不限金額)10張(核驗並加蓋已兌領章或 打洞註記後發還)至本所20號服務櫃檯,即可兌領2008年租稅桌曆一份,每人限兌領1份,數量有限,兌完為止。2. 凡屬購買土地、黃金等免稅商品或經本局及所屬分局、稽徵所兌領過宣導品之統一發票(已蓋章或打洞者),不得兌領。 96年度扣(免)繳憑單、股利憑 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申報,自96年1月1日起至96年1月31日止(1月1日為元旦假日,人工申報案件自1月2日起開始受理),請多利用網路申報, 財政部電子申報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服務電話:28951515轉分機號碼500、501、505-509。 (提醒民眾年關將近,請民眾小心防範詐騙集團進行各種詐騙活動。) | 參加對象 | 一般民眾 | 聯絡人 | 陳小姐 | 聯絡電話 | 28951515分機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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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教育 | 活動名稱 | 「2008〝鼠 〞來寶」精美桌曆給你A | 辦理單位 | 文山稽徵所服務股 | 活動日期(起) | 96.12.28  00:00 | 活動日期(迄) | 97.01.31  24:00 | 詳細內容 | 為迎接嶄新的2008年,文山稽徵所將於96年12月28日起舉辦(稅迎新年-2008租稅桌曆兌領)活動. 兌換辦法如下:96年12月28日起,民眾持臺北市96年11月份以後未列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名稱及統一編號之統一發票收執聯(不限金額)10張(核驗並加蓋已兌領章或打洞註記後發還)至該局及所屬各分局、稽徵所,即可兌領2008年租稅桌曆一份,數量有限,兌完為止. 購物消費請索取統一發票,好處多很多! | 參加對象 | 民眾 | 聯絡人 | 張慶生 | 聯絡電話 | (02)22343833分機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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