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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核簽證委任名冊網路申報更正程序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98年度「會計師查核簽證
營利事業所得稅暨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
體所得稅結算申報及未分配盈餘申報委任名冊」申報
期限,自98年12月1日 起至12月31日 止,受委任之會
計師,請如期申報。
該 局說明, 98年度會計師辦理營利事業所得
稅結算申報及未分配盈餘申報之查核簽證委
任名冊申報期限將於98年12月31日 截止,
採用網路列冊申報者,受理截止時間為 98
年12月31日午夜12時;經網路申報成功後,如發
現申報資料有誤,可於申報期限截止前,重新上傳正
確之申報資料,即可完成更正程序;惟逾網路受理截
止期限後,則須以人工填寫正確申報資料,向原申報
委任客戶名冊所轄分局、稽徵所,以書面提出辦理更
正。
(聯絡人:資料科陳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103)
分 網: 賦稅
發布單位: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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