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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6年05月16日(日報)取消/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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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新聞
(1)未成年子女有所得,不能單獨申報綜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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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警察廣播電台稅務熱線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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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新聞
主  題未成年子女有所得,不能單獨申報綜所稅
詳細內容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因青少年打工及父母親理財的關係,未成年子女有所得者,已經越來越多了。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的子女,除了已婚者外,只要未滿20歲,有所得就要跟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綜合所得稅。
該局指出,若納稅義務人的子女於所得年度中滿20歲或已滿20歲還在校就學而有所得者,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時,就可以選擇單獨申報或與納稅義務人合併申報。
(聯絡人:審查二科顏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550)
相關資訊
連結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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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教育
活動名稱警察廣播電台稅務熱線節目
辦理單位大同稽徵所服務股
活動日期(起)96.05.18 &nbsp15:10
活動日期(迄)96.05.18 &nbsp14:00
詳細內容綜合所得稅利用自然人憑證IC卡網路報稅
解說95年度綜合所得稅法令規定。
購物消費不忘索取統一發票
參加對象一般民眾
聯絡人張仁昌
聯絡電話2585-3833分機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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