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小心別扣錯!薪資所得按全月給付總額扣繳

財政部表示,薪資扣繳辦法37日 起生效,扣繳義務人給


付屬於37日 以後的薪資所得,不必再區分固定或非固定


所得,一律應合併按「全月給付總額」一次扣繳所得稅。




全月所得中,屬於非固定薪資筆數多且金額小的民眾,因


此喪失2,000以下免扣繳所得稅的保障,合併固定薪資扣


稅後,按月扣繳稅款有可能上升。




為免扣繳單位發生扣錯稅受罰情形,財政部也訂定輔導


期,扣錯稅款者只要在630日前辦理更正,均免受


罰。




財政部修正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及薪資所得扣繳辦法,自3


7日 起生效,薪資所得扣繳率由過去10%調降為6%,且


不再區分按月給付、非固定性或兼職所得,一律以「全月


給付總額」為基準,視薪資所得人自行選定按薪資所得扣


繳稅額表或依6%稅率,一次扣繳所得稅。




為使新規定能夠順利銜接,財政部規定,扣繳義務人在3


6日 以前給付的薪資,應適用原規定不變,仍應依據固


定或非固定薪資分別扣繳;37日 後給付的薪資,即應依


新規定合併辦理扣繳。




財政部強調,37日 至331日間給付的薪資,只須按該


期間給付總額扣繳所得稅即可,不須合併36日 以前給付


的薪資一起扣稅,但41日 以後給付的薪資,一律改按


「全月給付總額」辦理扣繳。




舉例來說,A公司在31日 給付甲薪資5.4萬元後,38


再付給甲生日禮金2,000元。由於甲的薪資是在37日 前發


放,生日禮金是在37日 以後發放,因此甲3月領取兩筆


薪資,只需分別扣繳,不必合併按「全月總額」扣稅。




按照97年扣繳稅額表,甲為單身無其他扶養親屬,月薪5.4


萬元未達扣繳標準,扣繳稅款為0;甲的生日禮金2,000


元,也未達起扣額,不必扣稅。




但若A公司是在315日 給付甲月薪5.4萬元,320再付


2,000元生日禮金,因為都是在37日 以後支付,依據財


政部按「全月給付總額」扣稅的原則,甲全月領取A公司


共計5.6萬元薪資,依據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A公司應對


甲扣繳2,140元所得稅,甲的月扣稅款一舉上升為2,140元。




2008/04/01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民眾要多注意自己的薪資扣繳憑單了。




財政部變更薪資所得扣繳原則,不管固定或非固定薪資,


改在月底合併算總帳。選擇依扣繳稅額表扣稅,且經常有


不定期獎金、補助費等收入的民眾,全月扣繳稅款可能不


降反升,可支配收入會減少。




不過,扣繳稅款屬暫付性質的稅捐,可在每年5月申報所


得稅時,扣除實際應納所得稅負。因此,當預扣稅款總額


超過全年實際應納稅款者,可坐等退稅;反之,則要補


稅。




財政部調整薪資扣繳原則後,屬於37日 以後給付的所


得,應合併按「全月給付總額」一起扣稅。民眾可選擇依


薪資扣繳稅額表「查表」扣稅,也可直接按6%稅率按月扣


繳。查表扣稅一般較能反映實質稅負,避免退補稅的麻


煩,但在新扣繳方式下,每月扣繳稅捐反而比較容易上


升。




以薪資扣繳稅額表中單身無扶養親屬者為例,起扣額54,501


元,按月扣繳2,030元,低於5.45萬元者免扣所得稅。全月


所得每增加500元,扣繳稅款約上升6070元;選擇按6%


稅率扣繳者,所得逾2,000元,也免預扣所得稅。




新規定之下,企業激勵員工加發的績效獎金,或提供員工


福利發放如婚喪補助費、旅遊補助金等非固定性薪資,已


喪失2,000元內免扣稅權利。37日 起,小額獎金、補助費


都要合併固定薪資一道扣繳所得稅。




非固定薪資與固定薪資合併扣稅結果,民眾每月薪資扣繳


稅款將出現不確定性。非固定薪資筆數愈多、且金額多數


2,000元以下者,將因合併固定薪資計算扣繳稅款因素,


導致全月扣繳稅款向上推升。




以單身無扶養親屬者為例,若月薪為5.45萬元,原本不必


扣稅,但當月若出現一筆500元獎金等非固定收入時,全


月給付薪資總額即跨過起扣額達到5.5萬元,扣繳稅款會從


零變成2,030元,實領金額降為52,970元,全月可支配所得


反而變少。




2008/04/01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佘方芳 的頭像
    佘方芳

    fangfan490831的部落格

    佘方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