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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科
綜合所得稅
96年度綜所稅第2批直撥退稅未入帳案件已改寄退稅憑單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9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2批退稅(97511日 以後之二維條碼及人工申報退稅)案件,已於971031日 完成退稅作業。



該局指出,臺北市轄區內9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2批退稅案件,納稅義務人採用「存款帳戶劃撥退稅」者有116千餘件,金額329,800餘萬 元。該批退稅案件有2,774件無法撥入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所填寫之存款帳戶,未入帳金額8,480餘萬元,其原因分析如下:



1.
帳號已結清銷戶:230件,金額562餘萬元。



2.
查無該帳號:1,879件,金額5,205餘萬元。



3.
存戶身分證統一編號不符:469件,金額2,279餘萬元。



4.
其他:196件,金額432餘萬元。



該局說明,上述退稅款無法撥入帳戶案件,已由轄區分局、稽徵所列印退稅憑單郵寄納稅義務人。該批次退稅憑單有效期限至971231日 止,納稅義務人收到退稅憑單後,請儘速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提出交換,或持往指定之金融機構兌領退稅款。



該局呼籲,國稅局不會以電話通知退稅,亦不會要求納稅義務人到郵局或銀行之自動提款機操作退稅,另提醒納稅義務人申報時請填寫正確身分證號碼及存款帳號,並於退稅款撥付日前勿結清銷戶,如對退稅金額有疑義,可向結算申報戶籍所在地之分局、稽徵所查詢,以維自身權益。



(聯絡人:徵收科李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012


9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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