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度個人出售房屋未申報或已申報而未能提出證明文
件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已公佈,依照出售房屋的房屋評定
現值依所在區域乘以以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稅率,就是今
年申報個人綜所稅時要申報的財產交易所得。
一、直轄市部分:
(一)臺北市:42%
(二)新北市:
1、28%:板橋、永和、新店
2、26%:三重、中和、新莊、土城、蘆洲、汐止、樹林
3、14%:三峽、淡水、五股、泰山、林口、深坑、八里
4、9%:鶯歌、瑞芳、石碇、坪林、三芝、石門、平溪、雙溪、貢寮、金山、萬里、烏來
(三)臺中市:
1、17%:西屯區
2、16%:東區、西區
3、14%:中區、南區、北區、南屯區、北屯區
4、12%:豐原、太平、大里區
5、8%:東勢、大甲、清水、沙鹿、梧棲、后里、神
岡、潭子、大雅、新社、石岡、外埔、大安、烏日、大
肚、龍井、霧峰、和平
(四)臺南市:
1、14%:東區、南區、北區、安南區、安平區、中西區
2、10%:新營區、永康區
3、8%:鹽水、白河、柳營、後壁、東山、麻豆、下
營、六甲、官田、大內、佳里、學甲、西港、七股、將
軍、北門、新化、善化、新市、安定、山上、玉井、楠
西、南化、左鎮、仁德、歸仁、關廟、龍崎
(五)高雄市:
1、20%:鹽埕、鼓山、左營、楠梓、三民、新興、前金、苓雅、前鎮、旗津、小港
2、12%:鳳山
3、10%:鳥松
4、8%:林園、大寮、大樹、大社、仁武、岡山、橋頭、燕巢、田寮、阿蓮、路竹、湖內、茄萣、永安、彌陀、梓官、旗山、美濃、六龜、甲仙、杉林、內門、茂林、桃源、那瑪夏
二、準用直轄市之縣(即桃園縣)部分:
(一)13%:桃園市、中壢市、平鎮市、龜山鄉
(二)11%:八德市、楊梅市、蘆竹鄉、大園鄉
(三)8%:大溪鎮、龍潭鄉、新屋鄉、觀音鄉、復興鄉
三、其他縣(市)部分:
(一)市(即原省轄市):
1、16%:新竹市
2、13%:基隆市、嘉義市
(二)縣轄市:
1、14%:新竹縣竹北市
2、10%:其他
(三)8%:鄉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