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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5年06月02日(日報)取消/修改
 
























內容索引-
*本局新聞
(1)綜所逾期自動補報補繳加息免罰
*講習會資訊
(1)營利事業(買賣業) 稅務講習會
*統一發票
*問卷調查
*租稅教育
*其他重要訊息














* 本局新聞
主  題綜所逾期自動補報補繳加息免罰
詳細內容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94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為95年5月1日起至6月1日止(5月31日逢國定假日順延)。如納稅義務人依法應申報課稅之所得額有漏報或短報之情事者,應在未經檢舉及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向所轄分局或稽徵所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並加計利息,將可免除相關之處罰。
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納稅義務人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凡屬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各稅法所定之逃漏稅處罰一律免除。
該局說明,上揭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應自該項稅款原繳納期限截止之次日起,至補繳之日止,就補繳之應納稅款,依原應繳納稅款期間屆滿之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之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該局指出,稅捐稽徵機關印有自動補報專用繳款書,供納稅義務人自動補繳所漏稅款。
聯絡人:徵收科洪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008)
相關資訊
連結網址
http://






















* 講習會資訊
主  題營利事業(買賣業) 稅務講習會
詳細內容
場次資訊第1場 時間:95年07月25日08時50分~95年07月25日12時00分
場地:臺北市國稅局(台北市中華路1段2號)15樓禮堂。
報名方式:免報名
參加對象
詳細資訊請進入本局網站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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