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審查一科 |
稅目別 | 營利事業所得稅 |
主題 | 列報投資抵減之研發及人才培訓支出,若超過前2年度同項支出平均數,可適用較優抵減率 |
發布內容 |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公司列報適用投資抵減之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如超過連續前2課稅年度之同項支出平均數者,則可適用較優惠之抵減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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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97年09月04日 |
相關資訊 | http:// |
施政分類(category.theme) | 財政金融- 賦稅- 國稅 |
服務分類(category.Service) | 公共資訊- 政府新聞- 新聞發佈 |
主題分類(category.Cake) | 財政經濟-財政稅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