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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所得稅網路申報簡易步驟說明

《賦稅》2009/5/7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9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自9851日 至61日 止,網路申報全 天候24小時均可上傳申報資料,不受辦公時間限制。使用「自然人憑證IC卡」或本年度財政部審核通過之20家「金融憑證」透過網路報稅,可利用報稅系統自 網路直接下載當年度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之所得及稅籍資料,作為申報之參考,免逐筆登錄申報戶之所得及稅籍資料,省時又省力。



該局說明,97年度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程式,已完成更新版本,納稅義務人可依下列步驟辦理網路報稅。步驟說明如下:



一、請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各地區國稅局網站或其他大型入口網站下載、安裝「電子申報程式」或向各國稅局服務台索取免費報稅光碟安裝。


 



二、申報系統有3種登入方式可供選擇:
1
.自然人憑證IC卡登入(本人攜帶身分證正本與IC卡工本費275元,至任一戶政事務所即可申辦自然人憑證IC卡,IC卡需搭配讀卡機使用)


2
.金融憑證登入(向本年度參加網路報稅之20家金融機構中任一家全省分行或分公司臨櫃申辦,金融憑證使用無需搭配讀卡機)



3
.戶口名簿戶號方式登入(以納稅義務人之身分證統一編號加971231日 戶口名簿上所載之戶號登入)



三、依系統指示逐步登錄電子申報系統各頁面,依序點選各頁籤或『下一步』登錄基本資料/扶養親屬/所得資料/標準或列舉扣除/扣除額等資料,進入「稅額試算」報稅系統會自動以最有利之計稅方式,幫納稅義務人計算應納稅額。



四、繼續輸入各頁面申報資料,再點選「列印試算表」頁籤,按『產生檢核用試算表』參考核對資料,最後至『計算及上傳』頁面輸入繳(退)稅方式後按『申報資料上傳』,請確認上傳申報成功訊息。



五、申報資料上傳成功後,系統會立刻回傳「申報成功」訊息,並出現檔案編號及「列印收執聯」功能鍵,請自行列印「申報收執聯」保存。



六、 完成申報後免附扣()繳憑單、股利憑單、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及繳稅取款委託書,惟依所得稅法及相關法令規定,必須檢具之其他證明文件、單據,仍需 列印「附件寄送信函封面」及「應檢送各項文件單據申報表」,於98611日前逕送()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



該局提醒民眾,申報期間相關軟體疑難問題可點選申報系統內各頁左下方『說明』,了解相關規定及操作流程,亦可洽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客服專線0800-080-089,或各地區國稅局及其所屬分局、稽徵所為您服務。



(
聯絡人:資料科陳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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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佘方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