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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開出98年3-4月特獎發票

《賦稅》2009/6/4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民眾購物時記得索取統一發票,除了政府稅收可獲得保障,以支持各項公共建設與社會福利外,每兩個月發票開獎,都有中獎機會,利人又利己。



該 局指出,983-4月份統一發票於98525日 開獎,臺北市有來來超商(股)公司第132分公司、


台灣寵物世界(股)公司台北分公司、


香港商雅虎資 訊(股)公司台灣分公司、


兆順食品有限公司站前分公司、


萊爾富國際(股)公司民權第2分公司、


太平洋崇光百貨(股)公司復興分公司、


全家便利商店(股)公 司延吉分公司、


統一超商(股)公司台北市第227分公司、


統一超商(股)公司台北市第471分公司、


富邦媒體科技(股)公司等10家商家開出中特獎發票;




有的民眾只在超商買了10元報紙、有的花了12元買飲料,就中了特獎200萬元。該局大安、松山分局、北投、大同、中正、中南、內湖稽徵所於9865 日(本期中獎發票開始領獎自9866日 起),將派員至前揭營業場所燃放鞭炮及張貼海報以表祝賀之意,並藉由祝賀活動的宣傳,提醒民眾購物索取發票,並 記得兌獎。



該局籲請民眾,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除了協助政府防杜逃漏稅維護租稅公平,掌握稅源增裕稅收之外,還可以對獎,消費大眾及政府雙方都互蒙其利。



(聯絡人:審查三科李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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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佘方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