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相關配套措施之實施時程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國稅局於去(100)年5月提供納稅義務人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頗獲民眾好評,今(101)年5月將持續並擴大此項便民服務,以簡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程序,而相關配套措施之實施時間,請民眾務必留意。
該局說明,國稅局為因應於101年5月提 供民眾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規劃相關配套措施的時程如下:
一、民眾可申請不適用本項服務
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 扶養親屬如有特殊原因,不需國稅局提供本項稅額試算服務,應於101年2月15日起至3月15日止,以下列方式申請不適用本項服務,如為符合本項服務措施 之對象,國稅局就不會再寄發稅額試算書表給納稅義務人,而101年起申請不適用,以後年度毋需再行申請,即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作業。納稅義務人以後年度如 欲適用稅額試算服務者,則應於2月15日起至3月15日止撤銷原申請;
(一)線上申請: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 (http://tax.nat.gov.tw )辦理線上申請。
(二)書面申請:以郵寄、傳真或臨櫃方式,將申請書寄(送)達戶籍所在地稽徵機 關(郵寄申請者以原寄郵局之郵戳日期為申請日)。
二、納稅義務人可申請變更稅額試算書表之郵寄地址
納稅義務人如欲變更稅額試算書表之 郵寄地址,亦可於101年2月15日起至3月15日止,利用下列方式辦理:
(一)線上申請: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或經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 憑證於上述網址辦理線上申請。
(二)書面申請:由納稅義務人填妥申請書並檢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郵寄、傳真或臨櫃方式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 關申請辦理。
註:上開2項的書面申請書格式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http://www.etax.nat.gov.tw )或各地區國稅局網站 下載。
三、民眾可查詢是否適用本項服務
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可於101年4月25日至5月31日,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 )及國稅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其是否適用本項稅額試算服務。
該局進一步表示,今(101)年5月份的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國稅局仍將針對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內容單純之納稅義務人, 主動協助其計算綜合所得稅應納稅額,並於101年4月25日前以掛號寄出稅額試算書表;但是如果納稅義務人99年度綜合所得稅是以憑證辦理結算申報或回復確認,試算內容完成申報者,國稅局會以郵簡通知自行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以憑證為通行碼,查詢及下載100年度綜所稅相關試算書表,國稅局不再寄發該項書表,以節能減碳。本年度此項服務全國預計約有300萬戶受惠,請民眾屆時留意相關郵件。
該局特別呼籲,國稅局為辦理本項服務措施,規劃了上述相關配套措施,相關申請時程請民眾務必配合,使本項措施能更符合民眾的期待,達到徵納雙贏的局面。
(聯絡人:審查二科鄔股長;電話 23113711分機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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