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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條碼及愛心碼上線,儲存電子發票、捐贈更便利!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10171日起民眾至電子發


票試辦商(實際試用店以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公


告為準)消費,只要出示「手機條碼」就可以接收電子發


票,比以往更便利了!



該局說明,以往民眾出門消費必須持會員卡或其他特定支


付工具(如icash卡)才能儲存電子發票,現在只要上網


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http://www.einvoice.nat.gov.tw )輸入手機號碼及


電子信箱,經驗證成功後即可下載一組專屬的「手機條


碼」,於電子發票試 辦商消費時出示此一條條碼,即可


儲存電子發票,除了可享受中獎通知的好處外,消費者如


果有設定匯款帳號還能享受自動匯款的便利,不用擔心忘


了對獎,省時便 利好處多!




該局進一步說明,捐贈發票中獎獎金為社福團體很重要的


收入來源,為便利社福團體接受民眾捐贈發票,省去募集


發票及對獎的辛苦,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亦提


供下載社福團體專屬愛心碼之服務,民眾於消費時出示愛


心碼即可將電子發票捐贈予指定之社福團體,可以隨時隨


地做愛心。





該局提醒,為鼓勵民眾多使用載具儲存電子發票,財政部


已推出電子發票雙月抽獎活動,截至1011031日止,


消費者持載具或使用共通性載具「手機條碼」儲存電子發


票,即可參加抽獎,頭獎有iPad2、國產平板電腦、數位


相框等多項好禮,並預計於101105日及125日,抽


出以載具消費之發票 得獎號碼,並公布於財政部財稅資


料中心全球資訊網(http://www.fdc.gov.tw )、電子發票


整合服務平台網站(http://www.einvoice.nat.gov.tw


)、電子發票推廣網站(http://e-invoice.tca.org.tw


)。此外,具備抽獎 資格並捐贈電子發票給社福團體


者,額外增加1次抽獎機會,民眾可多多使用載具儲存電


子發票,使它成為生活中的一部分。




(聯絡人:審查四科李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550



發布單位:審查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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