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法規釋示函令
新頒釋示函令,並未納入各稅法令彙編釋示函令檢索系統之查詢範圍,如欲查詢者,內地稅新頒釋示請至『 賦稅署』網站建置之『 新頒賦稅法令檢索系統 』、關稅新頒釋示請至『 關政司 』網站建置之『 新頒關稅法令檢索系統 』查詢。 第 1/1 頁| 共 2 筆| 跳至第 本項script提供跳頁顯示選擇,如果您的瀏覽器不支援script,請利用上下一頁的方式切換到所需要的頁面 頁 | 每頁筆數:
營業稅法 | 九十三年版 | 第6章 罰 則 | 第51條(漏稅之處罰) | 釋示函令 | 營業人因免稅區營業人冒稱購買用途並簽證發票扣抵聯而漏稅者應按其他漏稅事實補稅處罰 | 7 | 9 | |
營業稅法 | 九十七年版 | 第6章 罰 則 | 第51條(漏稅之處罰) | 釋示函令 | 因免稅區營業人冒稱購買用途並簽證發票扣抵聯而漏稅者應按其他漏稅事實補稅處罰 | 7 | 10 | 97年版彙編 |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