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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6年01月12日(日報) 取消/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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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新聞
(1) 修正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調整計算表,修正前表格仍可沿用
(2)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辦理人事陞遷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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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新聞
主  題 修正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調整計算表,修正前表格仍可沿用
詳細內容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兼營營業人於96年1月15日前申報95年11月、12月份營業稅時,應依「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辦法」規定,填寫「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調整計算表」或「兼營營業人採用直接扣抵法營業稅額調整計算表」,調整當年度得扣抵稅額後,併同最後一期營業稅額辦理申報繳納。
該局表示,採用比例扣抵法之兼營營業人辦理年度調整時,應填寫「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調整計算表」,調整稅額公式為F-E×(1-全年不得扣抵比例%)+G×全年不得扣抵比例%-H(F:全年度已申報扣抵之進項稅額;E:全年度應比例調整計算得扣抵進項稅額;G:全年度購買國外勞務應比例調整計算之進項稅額;H:全年度購買國外勞務已繳納稅額),該公式係按先乘除後加減之運算邏輯計算,為避免計算錯誤,該局比照「兼營營業人採用直接扣抵法營業稅額調整計算表」之調整稅額公式加註中括弧符號,修正後公式為F-〔E×(1-全年不得扣抵比例%)〕+G×全年不得扣抵比例%-H。修正前之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調整計算表仍可繼續沿用。
該局呼籲,兼營營業人於96年1月15日前報繳95年11至12月份營業稅時,請確實依前揭規定調整稅額報繳營業稅,如未依規定調整致虛報進項稅額者,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第5款規定處罰。
  (聯絡人:審查三科 李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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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新聞
主  題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辦理人事陞遷作業
詳細內容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為配合部分主管退休及積極增進稽徵業務績效,近日辦理優秀人才陞遷考核作業,以激勵同仁工作士氣。該局局長許虞哲至為重視陞遷舉才,自95年8月28日履任以來,召開多場稽徵業務座談會,聽取各級主管及同仁之心聲與建言,期使人員均能各得其所,發揮長才。本次作業共調陞69人、遷調73人,其中一級單位主管調陞及調任名單有:
主任秘書室張簡任稽核昭裕調陞大安分局分局長。
中正稽徵所彭簡任稽核兼代主任勝雄調任主任秘書室簡任稽核。
審查一科簡簡任督導兼代科長俊彥調任主任秘書室簡任稽核。
稽核科廖科長正志調陞簡任稽核兼代審查一科科長。
企劃科林科長淑真調陞簡任督導兼代法務二科科長。
法務科萬科長美媛調任法務一科科長。
徵收科賴科長文守調任中正稽徵所主任。
資料科廖科長嘉振調任徵收科科長。
北投稽徵所黃主任成德調任資料科科長。
文山稽徵所謝主任文治調任稽核科科長。
大同稽徵所楊主任福雄調任信義稽徵所主任。
南港稽徵所許主任煌釮調任中北稽徵所主任。
服務科潘稽核必蘭調陞文山稽徵所主任。
審查一科王督導鶯娟調陞大同稽徵所主任。
法務科白稽核輝明調陞北投稽徵所主任。
大安分局江秘書坤祿調陞南港稽徵所主任。
以上人員人事派令奉財政部核定於96年1月16日生效,將於是日上午辦理佈達交接。
(聯絡人:人事室李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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